Q1. 該選都更還是危老?兩大重建途徑之權益與限制解析
都更危老重建 地主必看 Q&A
專業解惑,保障您的權益最大化
選擇樺瑋,掌握重建主導權
Q1.該選都更還是危老?兩大重建途徑之權益與限制解析
| 方案名稱 | 都更 (都市更新) |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 (危老) |
|---|---|---|
| 法規來源 | 都市更新條例、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、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|
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、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
|
| 基地限制 |
面積須達 1,000 平方公尺 以上(500平方公尺以上需經審議會同意), 且位於都市計畫區內之劃定更新地區或符合自劃更新單元標準。 |
都市計畫範圍內非具歷史價值之合法建築物,無面積限制, 須符合經鑑定須拆除、結構堪慮或屋齡 30 年以上且耐震不達標等條件。 |
| 同意比例 |
依地區性質不同,私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人數及面積: 75~80% |
須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 100% 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 |
| 容積獎勵 |
最高可達基準容積 1.5 倍,或原建築容積再加基準容積 0.3 倍。 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者,不得超過 1.3 倍原建築容積。
|
最高可達基準容積 1.3 倍或原建築容積 1.15 倍。 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合計上限為基準容積 10%。 (時程獎勵已逐年遞減,實際獎勵依申請時點為準。) |
| 稅賦優惠 |
更新期間地價稅免徵/減半; 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(房屋稅未移轉可延至 10 年); 權利變換第一次移轉及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增稅與契稅 40%。 |
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;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; 重建前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未移轉者,房屋稅得再延長 10 年。無土增稅減免。 |
| 辦理程序 |
包括劃定更新地區、事業概要、事業計畫、權利變換計畫等階段 ,需辦理公開展覽、公聽會及審議,流程較長。
|
經耐震評估後,提具重建計畫報核(行政審查 60 日內完竣) ,再申請建築執照,程序相對簡便快速。
|
| 適用情境 | 基地大、產權複雜、難以全體同意 | 結構危險、共識度高、需快速完成 |